广州江高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套土建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花四路679号。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2.3.1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矩阵及双层分拣机承载平台、室内土建改造、场地内配电改造及其他相关配套改造等。
2.3.2项目概算与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1218061.99元(含税)
2.3.3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为广州江高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套土建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矩阵及双层分拣机承载平台、室内土建改造、场地内配电改造及其他相关配套改造等。
2.4计划总工期:工期70天(设备承载平台35天,西侧垛口场院配电改造及配电增容40天)。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4投标人拟委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提供近6个月(2024年3月~2024年8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记录。
3.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提供近6个月内(2024年3月~2024年8月)任意3个月的社保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报价唯一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投标人需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
3.9回避要求: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0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以下情况之一:【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
(2)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近三年在采购人的项目中出现报价承诺与中标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重大偏差等不良记录;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或负面清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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