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脑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受益阳市资阳区脑科医院的委托,对益阳市资阳区脑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益阳市资阳区脑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HNCSJS-033-2024-10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招标的方式
四、招标控制价
最低限价5万元。一年承包费最低限价5万元。
五、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益阳市资阳区脑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一年食堂承包经营。(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经营管理企业机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止,每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 2:30 到 5: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成功不代表投标人资格符合要求。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兹定于2024年9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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