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2023年及2024年高标准农田施工阶段造价跟审服务(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4-08-22

贵溪市2023年及2024年高标准农田施工阶段造价跟审服务(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最高限价:108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贵购2024F001204931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



108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1.6.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现场核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赣财购[2022]7号文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行业类型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4日00:00至2024年08月31日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9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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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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