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分公司2024年海底管道应急演练溢油处置配合项目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2
来源:电力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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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分公司2024年海底管道应急演练溢油处置配合项目已由《关于下达2024年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第三批管道修理计划的通知》(东部储运生〔2024〕62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分公司2024年海底管道应急演练溢油处置配合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告,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与谈判。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分公司2024年海底管道应急演练溢油处置配合项目。
2.2采购项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
2.4估算合同金额:350000元(不含税)。
2.5采购范围:
在灰鳖洋海域利用溢油围控船和辅助船,按照甲方提供的位置现场布放充气式围油栏,对海面上的飘移油膜进行围控,根据溢油面积和洋流特点,采用2道200米的充气式围油栏,对海上溢油进行围控。组织清污队伍使用清污船对水面浮油进行回收:
1、提供溢油围控船2艘,具备携带2道各200米的充气式围油栏充气式围油栏条件。
2、提供围油栏布放配合辅助船2艘,配合布设围油栏。
3、清污船1艘,回收海面油品。
4、提供演练当天12小时的溢油处置配合服务,期间根据甲方指令完成相应动作。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3.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3.2.2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
2021年以来有船舶租赁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1张),并同时提供查询网站上的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3.4本次谈判响应人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及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于采购文件发出起前3月内任意时间由社保机构开具或递交响应文件当月由社保机构开具。
3.5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流程,不接受联合体。
4.注册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下载时间:2024年8月22日12时00分至2024年8月26日12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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