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浙江分公司2024年健康驿站视觉形象装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中邮保险浙江分公司2024年健康驿站视觉形象装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浙江省内(不含宁波)指定邮政、邮储渠道财富中心及网点的“健康驿站”视觉形象装饰服务。
设计适合邮银渠道风格的特色服务专区,出具设计方案,服务内容包括健康驿站整体视觉设计,尊享、智享、优享三类驿站的装饰设计。
对设计方案提供装饰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制作安装氛围背景墙、驿站logo、广告架(含内容)、金属展架(含内容)、桌牌宣传牌(含内容)、餐巾纸盒等氛围物料、提供检测桌、检测椅和立式电子广告屏,包含安装人工、物料运输。具体按尊享、智享、优享三种不同类型驿站搭建布置,其中尊享驿站1个,智享驿站51个,优享驿站73个,合计125个。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3 服务地点: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项目预算:180.645万元(含税)。
2.5中标人数量及中标份额:中标人为1名。
2.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总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180.64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至少3个同类项目经验。投标人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合同签章页及体现服务内容的关键页)。
3.6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中标资格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
5.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9: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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