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环评》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规划》、《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环评》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规划》、《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环评》编制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规划》、《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环评》编制(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80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近一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4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网上截图自行打印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是获取采购文件日期至开标日期内的时间﹚。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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