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医院婴儿辐射保暖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XYY-OB-YLZB-2024005T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许昌市中心医院婴儿辐射保暖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万元,招标人为许昌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婴儿辐射保暖台3台,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许昌市中心医院婴儿辐射保暖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许昌市中心医院婴儿辐射保暖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政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供应商须具备的特殊资质
1、投标产品如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当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时,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当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
2、投标产品如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当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如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备案凭证属合并办理,则提供合并办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参数且为注册标准更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3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9日 17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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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夏
手 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 箱:3725627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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