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平乡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邢台市平乡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平乡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2091万元,招标人为平乡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平乡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设有临床医技科室42个,床位499张,2023年门诊量301033人次,出院17726人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乡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乡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Tr-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

2)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医疗废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6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

七、其他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L-2024-070

项目名称:平乡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2091元

最高限价:400697元/年

采购需求:平乡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期限:三年

其它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

2)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医疗废物)。

注(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三、获取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年08月26日

时刻说明: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口除外)

四、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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