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宾服务中心天津宾馆礼堂宴会厅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ZB-2024-ZB009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宾服务中心天津宾馆礼堂宴会厅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宾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预算为220万元。第一包预算金额:55万元;第二包预算金额:35万 元;第三包预算金额:130万元。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单位同时参与多包(第1包 至第3包全部或任意几包)投标,若该投标单位经评审后成为第1包成交候选人排名中的第1 名,则不再参与第2包、第3包的评审,以此类推。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采购需求详见 招标文件及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宾服务中心天津宾馆礼堂宴会厅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宾服务中心天津宾馆礼堂宴会厅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 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 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新成立的供应 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 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7)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8)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公章)及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项目编号及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身份 证号码、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均为可复制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现场报名及获取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且均须加盖公章。售价:¥500元/每包文件,文 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本项目总预算为220万元。第一包预算金额:55万元;第二包预算金额:35万元;第三包预算金额:130万元。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单位同时参与多包(第1包至第3 包全部或任意几包)投标,若该投标单位经评审后成为第1包成交候选人排名中的第1名, 则不再参与第2包、第3包的评审,以此类推。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及需求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的规定,并提供有效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否则不予认定。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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