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朱阳镇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灵宝市朱阳镇第二小学
受灵宝市朱阳镇第二小学的委托,对灵宝市朱阳镇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朱阳镇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GSZB【2024】028号
3、项目概况:灵宝市朱阳镇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择优选取1家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食堂劳务服务。该项目由学校直接管理经营,采购人负责食堂食材采购、提供经营场所和所有炊事用具,供应商负责制定营养食谱、食材的加工与制作、保育、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就餐安全保障等劳务服务(具体详见服务要求)。
4、采购内容:制定营养食谱、食材的加工与制作、保育、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就餐安全保障等劳务服务。
5、预算金额:298000.00元(此预算费用为估算金额,后期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及供餐天数据实结算)
6、服务地点:灵宝市朱阳镇第二小学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服务期限:一学年(一学年暂按10个月份计算,具体以每学年实际发生月份据实核算)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10、服务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2019年2月20日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4月1日开始施行)、《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政食安办(2015)6号)和2021年8月13日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8月13日开始施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11、其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拟投入的服务团队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厨师证,并提供健康证。
3、供应商应提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提供无拖欠员工工资承诺书。
6、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果在项目运行过程中,投标人出现项目转让的情况,采购人可以立即中止项目服务合同。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 12:00,下午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3、有意向磋商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叁套。
四、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09时00分。
2、磋商地点:灵宝市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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