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芦岗乡中心学校餐厅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长垣市芦岗乡中心学校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市芦岗乡中心学校餐厅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4-HNXYCS-028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0元
四、项目采购内容:
1、规模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向采购人供应学校餐厅所需食材,包含米类、面类、粮油类、肉类、冻品类、蛋类、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调料类,所需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且在保质期内,并保证所供食材安全健康并可追溯产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2、满足长垣市芦岗乡中心学校约300人/天用餐的食材供应,基本价为100%,根据学校每周市场调查价格基础优惠:每包段不低于3%
3、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
五、包号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包段
A包:米类、面类、粮油类、调料类
B包:生鲜肉类、冻品类、水产(鲜)类、蔬菜类、水果类、蛋类、豆制品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其中:
B包:经销商(代理商)须承诺配合采购人在供应肉类时提供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B包:经销商(代理商)须承诺配合采购人在抽检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食材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的,供应商须承诺在供货时须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供应商应提供2人以上健康证;
(4)供应商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供应商在近3年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产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4日--2024年08月30日,上午0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长垣市
3.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系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
2)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系委托报名);
3)营业执照;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文件开启后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视为无效供应商)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0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垣市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0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垣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