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景华实验小学餐饮服务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洛阳市景华实验小学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ZB-F-2024-016
2、项目名称:洛阳市景华实验小学餐饮服务项目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续签,根据年度服务满意度考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7、预算金额:午餐16元/人、晚餐13元/人。
8、项目概况:餐饮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由中标餐饮公司自主经营,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放心、质优价廉餐饮服务。学校对其服务质量、饭菜质量、安全操作等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供电设备的升级、厨房改造、餐厅设备、水电气费等所有费用由餐饮公司自理,餐饮垃圾由经营单位自行处理。中标人需按照1:45的标准配备岗位服务人员,从业人员均需持有健康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承包者必须接受和服从学校管理,并严格遵守学校在餐厅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保障餐厅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
3.方式:投标人参与该项目的投标的,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验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
4.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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