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织造印染一体化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织造印染一体化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5-511603-04-01-527155】FGQB-00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鑫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鑫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5-511603-04-01-527155】FGQB-0089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约45000平方米标准厂房、10000平方米的附属用房,配套建设管网、道路、绿化、污水处理设施等附属设施及配套设施。
2.3项目投资额:12900万元。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2业绩要求:
R近3年(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R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提供业绩资料进行核验,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资料并经招标人核实无误的,按照法律法规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R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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