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如皋市邮政分公司2024年戴庄新租网点二楼财富中心的个性化订制家具,预算金额:7.49万元。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2交货方式及合同期限: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25天内将所有家具送至指定网点并安装完毕。
1.3保修期:所购置的产品必须具有两年(含)以上的质量保修期,保修期内提供产品全包服务。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如下:
名称(尺寸单位mm)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 |
接待台 1100*1600*600 | 1 | 个 | 2800.00 |
理财桌 1600*780*760 | 2 | 张 | 2800.00 |
一桌四椅 590*590*800 | 10 | 套 | 2591.00 |
品茶区茶桌 | 1 | 套 | 8500.00 |
办公椅 622*591*930 | 2 | 张 | 1480.00 |
客户等候椅720*600*630 | 4 | 张 | 680.00 |
三人沙发2000*780*800 | 2 | 张 | 6300.00 |
茶几 1200*480*600 | 1 | 张 | 2850.00 |
边茶几 340*340*500 | 4 | 张 | 450.00 |
书柜 1960*350*1980 | 2 | 套 | 4580.00 |
1.5付款方式:批次订单到货且安装验收合格后,供货方提供付款申请和发票后60日内,采购人支付本批次订单金额的100%。。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通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解除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参加。(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9 月 2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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