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农村寄递物流服务站建设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LNQHYZ2024-020
3.项目概述:全地区430个服务站建设采购牌匾、公示板、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紧急逃生指示牌、货架、快递手推车、读卡试摄像头、热敏打印机等,服务期为1个月内按照甲方要求分别送往各个服务站点,项目采购预算101.695万元。
4.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2包,兼投不兼中,根据项目特点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 分包名称 | 中标数量 | 预算 | 分包内容 |
01 | 牌匾、公示板 | 1 | 12.90万元 | 牌匾、公示板等。 |
02 | 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紧急逃生指示牌、货架、快递手推车、读卡试摄像头、热敏打印机 | 1 | 88.795万元 | 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紧急逃生指示牌、货架、快递手推车、读卡试摄像头、热敏打印机 |
注:本项目供应商对结算比率进行报价,并按照“基准单价×结算比率”确定结算单价,基准单价见采购文件,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100%。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近三年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请于 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每日8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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