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医院医用织物洗涤外包服务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一医院医用织物洗涤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49.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第一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医用织物洗涤外包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市第一医院医用织物洗涤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第一医院医用织物洗涤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 00 至12:00,下午 14:00至17: 00(北京时间)。方式: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14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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