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SPD建设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W2024037
2.项目名称: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SPD建设项目
3.招标方式: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预算金额:380万元
6.最高限价:380万元
7.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项目实施
9.实施地点:宁蒗彝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相关质量要求
11.质保期:所有设备和软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的质保服务
12.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该项目所有实施费用由中标方现行垫付,待装机上线投入使用后,招标人
按照在宁蒗县公立医院SPD系统上销售总额的1.5%系统使用管理费用逐月支付
中标方,直至中标费用支付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明)
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本项目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
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
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满1年的
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
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
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
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款所属时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
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
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
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
人自行承诺)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
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由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
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2、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原件(现场查验)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授权无需提供);
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注: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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