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2024-2025采暖季燃煤招标
一、项目名称:利津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2024-2025采暖季燃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KZZB-2024-025#
三、采购内容: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计划采购燃煤数量约为1.5万吨(本项目数量为暂估数量,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数量及进度进行调整,投标人必需无条件服从)。
四、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资金1470万元
一个包 利津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2024-2025采暖季燃煤采购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销售能力;
3、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30日17时00分。
2.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3.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现金),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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