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东部城区供热监管工作组2024年供暖煤炭招标
(招标编号:GZZB2024-G-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
项目概况
(盖州市东部城区供热监管工作组2024年供暖煤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招 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B2024-G-01
项目名称:盖州市东部城区供热监管工作组2024年供暖煤炭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1287万元
最高限价:1287万元
采购需求:(燃煤采购1.3万吨,包括燃煤的采购、存储、保管、运输、装 卸、传垛、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20日前,保证燃煤进场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燃煤 总量的60%;2024年11月15日前,保证燃煤进场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燃煤总量的10 0%。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1287万元
最高限价:1287万元
采购需求:(燃煤采购1.3万吨,包括燃煤的采购、存储、保管、运输、装 卸、传垛、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20日前,保证燃煤进场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燃煤 总量的60%;2024年11月15日前,保证燃煤进场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燃煤总量的10 0%。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1287万元
最高限价:1287万元
采购需求:(燃煤采购1.3万吨,包括燃煤的采购、存储、保管、运输、装 卸、传垛、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20日前,保证燃煤进场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燃煤 总量的60%;2024年11月15日前,保证燃煤进场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燃煤总量的10 0%。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1287万元
最高限价:1287万元
采购需求:(燃煤采购1.3万吨,包括燃煤的采购、存储、保管、运输、装 卸、传垛、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20日前,保证燃煤进场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燃煤 总量的60%;2024年11月15日前,保证燃煤进场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燃煤总量的10 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且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煤炭储备、发运 能力②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③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0.5万吨(含)及以上煤炭独立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含) ,须提供煤炭供货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携带以下材料获取:1、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 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盖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 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定标原则:(1)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三个包,一、二、三包兼投不兼中;(2) 本项目按照标包的自然顺序开标、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前面标 包排序第一名时,则不参加其余标包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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