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岳阳市分公司岳阳县、华容县、湘阴县、平江县、汨罗市、临湘市6个县级处理中心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GDHC-CSXCG24-41
3、项目概述及内容:
外包范围:对岳阳县、华容、湘阴、平江、汨罗、临湘6个县级邮处中心内部处理作业环节实施外包。
服务内容:(1)邮件装卸全过程处理等工作。(2)出口集包全过程处理等工作(含混合收寄)。(3)普邮(平、挂信)、报刊等邮件装卸、送交处理工作。
4、标段划分:本项目年度预算839.88万元,按20%的业务量增幅,两年采购总预算1847.74万元。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每个标段只允许1家供应商中标(第1名为主供应商,第2名为备选供应商)。供应商可投标多个标段,可中标多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使用
单位
工作内容 (处理环节)
年预计量 (万袋件)
控制价
(元/袋件)
年度费用预算(万元)
价格
权重
年费用预算合计 (万元)
2年预算
(万元)
一
岳阳县
进口总包
15.11
0.4496
6.79
23%
29.16
64.15
进口散件
126.31
0.1771
22.37
77%
二
华容县
进口总包
12.89
0.4496
5.79
6%
104.61
230.15
进口散件
121.96
0.1771
21.60
21%
出口邮件
493.84
0.1564
77.22
73%
三
湘阴县
进口总包
7.52
0.4496
3.38
2%
157.32
346.10
进口散件
402.99
0.1771
71.37
45%
出口邮件
528.02
0.1564
82.56
53%
四
平江县
进口总包
2.27
0.4496
1.02
1%
248.28
546.21
进口散件
736.48
0.1771
130.43
52%
出口邮件
747.12
0.1564
116.82
47%
五
汨罗市
进口总包
6.64
0.4496
2.99
2%
161.04
354.29
进口散件
534.46
0.1771
94.65
59%
出口邮件
405.5
0.1564
63.40
39%
六
临湘市
进口总包
14.36
0.4496
6.46
5%
139.47
306.84
进口散件
125.09
0.1771
22.15
16%
出口邮件
709.03
0.1564
110.87
79%
合计
839.88
1847.74
备注:以上结算标准均为含税价。外包服务费已包括中标供应商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所有该外包服务项目下的员工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寒暑费、设备设施、工具维护以及商业保险、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以及其他与提供外包服务有关的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已经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各项成本并视为已含在外包服务费中。除此以外,采购方无需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5.2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书面承诺。
5.3.供应商提供1个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服务内容为邮件(快递件)内部处理相关的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业绩。
5.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标段配备不少于1名具备相关投递处理现场管理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如投标多个标段,各标段拟配置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复用。
5.5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招标单位原因,中标供应商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5.6供应商如为岳阳市外地企业,须在岳阳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岳阳市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5.7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外包方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招标方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招标方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外包方需提供书面承诺。为便于业务管理,投标人(乙方)承诺中标后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代理金融网点开设邮政储蓄银行一般结算帐户, 用于与甲方的外包费用结算。
5.8外包方必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按照当地人社局相关要求在湖南省内为其员工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防暑防寒费,同时必须为其员工(包括临时用工)购买不低于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外包方按季度定期将涉及的员工信息及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购买社保情况、防暑费、防寒费发放情况等报送给各市州分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力部门),如发现有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的情况,将终止与外包方的外包合同,并将外包方纳入黑名单管理。外包方需提供书面承诺。
5.9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5.10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5.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5.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13未列入招标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5.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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