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长安镇提升消防安全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万元
采购需求: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长安镇提升消防安全方案项目1批,共一个标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内,供应商需严格履行合同,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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