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消防管网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0747-2460SCCJS39G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院内(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彭洼村204国道西侧);
2.2 工期要求:4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采购最高限价:702074.91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采购范围:消防管网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信誉要求:
3.4.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未被取消或者暂停(在暂停期内)投标资格;
3.4.2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
3.4.3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5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供应商本次谈判所用资质在谈判有效期内资质动态监管为合格,非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企业。谈判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8月29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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