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卫国尧纪念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资格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27

广州市海珠区卫国尧纪念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资格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GZ24-Q08030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卫国尧纪念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简要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为预估金额,按实际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7月15日止(原则上不超过3年)。学校与中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学校 

每学期对中标人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学年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调查,企业服务满意度连续两个学期低于80%和学年服务质量 

调查低于80分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不再与企业续签服务合同,重新招标选择服务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 

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 

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 

场所与实际供餐食品的加工制作场所一致(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加盖公章)。(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至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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