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五所医院医疗检测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宿豫区五所医院医疗检测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受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委托,就宿豫区五所医院医疗检测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网上招标,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6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豫区五所医院医疗检测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SXD[2024]168号


(三)采购方式:招标


(四)最高限价:宿迁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中公示价格的30%


(五)采购需求: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拟对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宿豫区来龙中心医院、宿豫区人民医院、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宿豫区豫新医院的部分医学检验标本检验进行采购,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8月26日16:00至2024年9月2日18:00。


(二)地点:宿迁市


供应商获取文件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供应商采用网上获取的将供应商获取文件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16日15:00。


(二)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开标地点:宿豫区


(三)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开标地点,逾期提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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