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承销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承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承销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规模: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承销项目,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一:中期票据(MTN),发行规模20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
标段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发行规模20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各投标人可就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它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以此类推。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2024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承销主要用途为协助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进行2024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承销的注册,备案、销售以及后续管理等工作。
5、工期要求:10年。
6、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承销意向书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2、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备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资格(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为准);
(二)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专业配备齐全,并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按照招标人要求和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4、业绩要求:/。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6.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6.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3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条不良行为的,公示期间的。
6.4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6.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6.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5、6项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8月27日-9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后查看)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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