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特许经营项目设备设施采购(含安装)二期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特许经营项目设备设施采购(含安装)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津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设施采购(含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及运输,安装调试、深化设计等,最终交付的设备及系统应达到完整、可正常运行的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特许经营项目设备设施采购(含安装)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特许经营项目设备设施采购(含安装)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含承装类及承修类,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如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到2024年08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14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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