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电除尘器改造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电除尘器改造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
2.2规模:
2.3标段划分: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电除尘器改造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施工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
2.5计划工期:11、12号炉电除尘器改造项目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兰州西固热电有限公司11、12号炉电除尘器改造施工,包括原有设备拆除、倒运,干涉物拆除及恢复,新增设备安装、安全管理、消缺、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移交等,并配合需方进行设备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火电(含垃圾焚烧发电)机组除尘器安装或除尘器改造施工或除尘器检修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上述施工的工程量清单或技术协议文字描述、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止。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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