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宁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南省安宁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995600.00元
最高限价:
A包(HNZD-2024-086-A):3150000.00元
B包(HNZD-2024-086-B):1464000.00元
C包(HNZD-2024-086-C):3381600.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海南省安宁医院2024年度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包含飞行时间质谱、脑电图机、超低频经颅磁刺激仪等。
合同履行期限:
A包(HNZD-2024-086-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合格
B包(HNZD-2024-086-B):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合格
C包(HNZD-2024-086-C):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合格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A包:否
B包:否
C包: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A包和B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C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同时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请各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4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5(1)如供应商不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清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所投货物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清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17时30分至2024年09月0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