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无锡邮区中心及国际互换局文印宣传制作服务,包括网格化管理标识、标牌及文印宣传等相关用品。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项目预算:总预算49万元(含税)。按单价报价,按实结算。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两年。
工期要求:中标人须在收到订单之日起4个自然日内配货到指定地点,须按订单送货上门,外包装标注名称和规格,发货时同时提供发货明细。
交付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质保期:每批次货物交付验收通过后,中标人至少提供6个月的质保服务。
售后服务:中标人须承诺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退换货无条件同意,并在4个自然日内完成退换,同时承担所有产生的费用。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中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招标人对产品规格、外观、材质、质量和环保等技术指标要求,须承诺供应的产品与提供的样品品质一致,能够保证收货验收合格,能够满足招标人所需。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的清晰截屏图片,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清晰截屏图片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5投标人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2日,每日08: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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