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襄阳市分行机关食堂服务、襄阳市辖内7个一级支行食堂及8个二级支行食堂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的供餐管理(打餐、消费、餐具清洗等)、食堂的楼层管理(清洁、消毒灯)、安全管理(消防、水电气使用)等。
1.2项目实施时间:1年。
1.3项目实施地点:襄阳市。
1.4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
标包 | 采购内容 |
1 | 襄阳市分行机关食堂服务 |
2 | 襄阳市辖内7个一级支行食堂及8个二级支行食堂服务 |
1.5中标单位数量及中标份额:
■每个标包1家,不允许重复中标。
□家,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9)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备2021年1月1日至公告截止以来在国内有类似项目(食堂服务)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审定单等结算单据扫描件。
2.2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7日17:00至2024年9月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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