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1款物料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2、 招标编号:ZYWL-2024027-FJZ
3、 招标内容:
11款物料,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报价总价的最高限价为57万元/年(含税),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华东供应链营运中心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惩戒措施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站截图,提供未列入黑名单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 与邮政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5) 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依法缴纳)。
(6) 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须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7) 供应商须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8)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9)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相关承诺函。
5、 招标文件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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