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设计及造价(2024—JQ61—F1032)招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设计造价项目招标
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设计造价项目招标
提供造价服务,设计
山西省太原市
签订合同后30日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8万元;
※3.最高限价:18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项目负责人:①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②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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