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信用卡中心2024年委托律所协助自催团队开展信用卡纠纷案件调解综合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招标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信用卡中心2024年委托律所协助自催团队开展信用卡纠纷案件调解综合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经调解协商取得的调解书、有效的公证书、通过司法确认取得的生效法律文书,以及协助我分行在执行阶段达成协商一致还款所获取的相应文书等服务。
1.2服务与准入要求
1.2.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2.2要求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有至少一家同业银行机构与其开展相关业务,当地有比较好的司法渠道,能提供(代理人)司法文书佐证。
1.2.3具有良好的经营状态。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百度等网络渠道无负面记录。
1.2.4服务时效可满足作业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资源、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业务后期保障服务能力。
1.2.5符合监管和总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
1.2.6分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要求
2.1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2日23:59止。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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