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4.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5. 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北京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4.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7.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4.8.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投标企业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
4.9.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0.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类似改造工程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能体现类似工程服务的内容页、以及竣工验收单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2. 本项目不得转包。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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