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联通2024年外市电引入工程施工集中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29

 厦门联通2024年外市电引入工程施工集中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厦门联通2024年外市电引入工程施工集中采购

1.1.2预算金额:不含税60万元

1.1.3实施地点:福建厦门

1.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本技术规范书规定)

1.1.5框架合同期限:框架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如在此期间框架合同约定的采购量提前执行完毕,该框架合同提前终止,如因框架合同约定采购量尚未执行完毕等特殊情况,执行期可酌情延长,延长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该框架合同终止。如在框架合同存续期间省公司集采结果生效本框架合同提前终止。

1.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主材甲供)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最高折扣(on)报价限高为90%(即折扣报价应≤90%),投标人折扣(on)报价超过限高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与所投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级资质同等认可)。

2.4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清晰扫描件。

2.5企业主要负责人【限指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或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或技术负责人或安全总监】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务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2.6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厦门地区配置驻点项目管理机构至少1个,提供承诺函,机构配置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2.6.1配备项目经理至少1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住建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人员身份证清晰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

2.6.2配置安全员至少1人,需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人员身份证清晰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

2.6.3配置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各至少1人(提供承诺函)。

2.7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提供承诺函)。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10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中国联通集团【2021】150号)规定,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1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1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2.11.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11.4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2.11.5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

2.11.6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2.11.7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2.11.8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

2.11.9投标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①.通过行贿或者其他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

②.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的。

④.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⑤.其他危害中国联通利益的行为。

如因存在以上所列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视其不当行为对中国联通利益的损害程度,设定1-3年的禁入期限。中国联通还将对其实施了以上所列行为的实际操作人员、主要决策人等相关人员采取禁入措施,该类人员在禁入期内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

2.11.10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2.11.11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各级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数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

2.11.1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2.11.13为本项目提供结算(决算)审计的;

2.11.1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11.1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11.16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或咨询服务或监理人或审计单位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或咨询服务或监理人或审计单位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或咨询服务或监理人或审计单位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11.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投标报名交费时间:2024年08月28日17时30分至2024年09月0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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