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邮政寄递数据资产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河南邮政寄递数据资产服务平台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招标人要求(业务需求、技术规范书,加*项为必须满足)
2.4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上线
2.5免费维护期: 终验合格后1 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相关服务系统建设能力、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团队;
3.3投标人应具备软件开发成熟度 CMMI 认证证书(三级或以上)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以提供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不低于100万元的软件开发类的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6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7开标前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9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10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出具承诺);
3.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出具承诺);
3.1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分—2024年9月5日17:00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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