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门站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库车门站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集团公司直属企业2024年第三批投资计划的通知》(中国石化计〔2024〕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库车门站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930000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库车门站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项目设计输送能力6000吨/年,包括新建1.3公里的DN100氢气管道,一套天然气掺氢装置等)的施工、调试、配合验收、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4)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0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17时00分。
5.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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