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第二初级中学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YGL2024-08-CS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平原示范区第二初级中学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平原示范区第二初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平原示范区第二初级中学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原示范区第二初级中学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一标段;(002)平原示范区第
二初级中学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原示范区第二初级中学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 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002平原示范区第二初级中学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 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8日08时00分到2024年09月0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1.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将回函告知 报名情况,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
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注意事项:供应商发送邮件时标题应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资料),为保证获 取文件的顺利进行,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
注获取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
通过资格审查的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文件售价: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GL2024-08-CS05
2、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第二初级中学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原示范区第二初级中学餐厅,就餐师生约830人。
4、招标范围:
1标段:为学校食堂供应及配送大米、面粉(面粉配料)、食用油及其他。
2标段:为学校食堂供应及配送肉类、鸡蛋、配料、冻品、应季蔬菜及其他。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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