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供电公司低压线路维护、客户服务招标
三、采购编号:HG2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招标项目内容: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备注
HG20240201-452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低压线路维护、客户服务招标
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城区10个营业站营业范围内客户服务业务;城区5个分公司供电所辖区内0.4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设备)检修维护、客户服务业务,呼和浩特供电公司城区10个营业站辖区内客户服务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4694378.97
分项限价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高校或事业单位不适用)。
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和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7.投标人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4)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内完成低压线路运行维护或低压急修抢修业绩或客户服务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合同签订页等内容;发票后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
(6)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下午17:00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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