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定南县城市管理局定南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招标
预算金额:8869500.00元
最高限价:5149237.5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登录后查看) 定南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1 项 88695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除采购人有其他要求外,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时间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招标人可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污泥处置能力(提供环评批复文件扫描件,批复文件中含固废处置);(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排污许可证(提供排污许可证扫描件)。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00:00至2024年09月07日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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