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商品展示中心配电室供配电系统谐波超标治理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综合保税区开发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昆明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商品展示中心配电室供配电系统谐波超标治理改造项目》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内容
2.1项目名称:昆明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商品展示中心配电室供配电系统谐波超标治理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3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4项目概况:昆明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商品展示中心配电室配电系统电能质量低,谐波超标,谐波电流畸变率为50%多,3次谐波高达200多安,5次谐波高达100多安;供配电设备运行三相不平衡,该隐患会导致电器设备损坏,功率损失,电网负荷不平衡,线损增加,对变压器运行存在严重影响。
2.5谈判范围:完成昆明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商品展示中心配电室供配电系统谐波超标治理改造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在原1P03和2P03号柜中进行改造,根据变压器容量及谐波数据,增加电能质量综合治理装置来治理谐波超限、功率因数、三相不平衡问题,提升电能质量等。具体要求及改造清单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及改造设备清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工期要求: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改造工作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2.8质保期要求:所有模块质保三年。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11本项目估算费用约:183127.20元。
2.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谈判申请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①谈判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②提供的模块须具备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2.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谈判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谈判申请人名称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财务状况要求:谈判申请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能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6企业业绩要求:谈判申请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至少1个电力工程施工或改造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效界定: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均为有效)。
3.8承诺及其他要求:(1)拟派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2)谈判申请人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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