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物资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02

 -阜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0万元

采购需求:


阜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物资采购项目,主要工作阜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骨灰存放架体等采购及安装,以及与其相关的一切衍生服务。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根据项目需求)分期完成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质保期不少于5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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