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2024年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0627-24DZ0361916
三、项目概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2024年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项目预算费用90万元,合同期限2年,费用由德州市分公司按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单套最高投标限价为7500元/套,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最终以所投单套总价作为评审依据。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自助设备防护舱 | 预计采购120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3年11月1日以后出具的检验报告;
2、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应符合《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745-2017)、《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安全性要求》(GA/T 1337-2016)等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和行业标准规定;
3、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中标人负责公安局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款。为保证售后的及时性,德州地区以外注册的公司需在德州地区有分公司或者办事处;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产规模、管理能力、业务技术、设备车辆、经验水平、信息化水平能够满足业务需求;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报名将被拒绝;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供应商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邮政企业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9、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2、承诺在开标前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充分踏勘项目现场;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六、信息填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