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殷夫路(71省道至天安路)道路工程协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200元
采购需求:按照要求完成象山县殷夫路(71省道至天安路)道路工程协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送审工程资料交接之日起45天内完成协审工作,提交协审报告,经采购人复核通过并出具正式协审报告后完成终结,具体时间按采购人批准的审计实施方案实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已参与过本次采购的工程项目有关业务(概算编制(或审核)、预算编制(或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施工单位投标编制)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分支机构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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