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内容为中邮保险广西分公司“健康驿站”项目配套视觉形象场景布置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 143.766 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结合项目需求,除常规资质条件外,针对投标人提出如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备至少3个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视觉类场景搭建项目)经验,提供合同证明文件(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合同签章页及体现服务内容的关键页等)。
(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8)投标人与招标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视觉物品及安装能力。(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的,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注:参与投标的主体应与购买文件的主体一致
6、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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