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石林县长湖镇蓑衣山村委会新寨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
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昆明市石林县长湖镇蓑衣山村委会新寨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市石林县长湖镇蓑衣山村委会新寨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共两层,总建筑面积401.12㎡,占地面积200.56㎡。
2.2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约定范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内容及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会因服务内容及范围的调整而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3招标规模:801480.15元;
2.4项目实施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蓑衣山村委会新寨村。
2.5项目实施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为止。
2.6其他:
2.6.1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并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6.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年检合格)。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信誉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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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夏
手 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 箱:3725627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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