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分公司收寄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采购1家外包单位,提供在客户现场所做的特快专递和快递包裹的邮件收寄以及主动客服服务。服务范围包括现有客户中地信诚供应链、天津读客供应链、嘉尔诺地毯以及其他新增需收寄外包区分公司规模电商客户。收寄环节服务内容包括打单、贴单、包装(验视)、收寄(称重)、区分本外埠、小件盛装、邮件封发、装车8个环节,主动客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客服系统(含客户系统)操作、客户沟通、邮件跟踪、退转、工单处理、查改址、数据筛选以及主动客服相关服务内容等。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分公司收寄业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分公司收寄业务外包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具有提供劳务服务或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等与本项目相关服务内容,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服务、专业人员以及设备的能力,具有较好的管理水平和相对固定的劳务作业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宝坻区分公司收寄业务协议客户或协议客户所有、与他人共有,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以个人或企业名义参与本项目收寄外包投标活动,现行及后期合同履行期间也不得出现此类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4.提供至少1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实施的快递类收寄项目业绩,且合同结算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期内不少于30万元的有效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2023和2024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代理公司的查询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区域及业务类别)的投标人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1.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2日09时00分到2024年9月10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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