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2.项目简要说明:
2.1 服务地点:市分公司职工食堂、龙江路邮件处理中心食堂。
2.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3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餐饮管理、原材料采购、菜谱拟定、食品加工制作、卫生清理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确保餐厅正常运行的一次性用品配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类项目;(提供业绩合同)
3.3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服务类)的能力;
3.4投标人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采购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3.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团队,且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3.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8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0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1其它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2供应商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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