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某部院内路面摊铺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馆陶县某部院内路面摊铺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馆陶县某部院内路面摊铺工程
2.2招标范围:馆陶县某部院内路面摊铺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5)最近连续3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1.2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拒绝参与本项投标,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31至2024-09-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邯郸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20 09:00 ,地点为 邯郸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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