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域公共安全防控网络建设项目招标
公告日期:2024-09-02
韶山市公安局的韶山市域公共安全防控网络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采购方式及评标办法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域公共安全防控网络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2024】0044号
3、采购代理编号:XTJY20240819
4、采购项目预算:10922877.0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90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
整包
韶山市域公共安全防控网络建设项目
韶山市域公共安全防控网络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批
10922877.00元
10922877.00元
78000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22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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